双春年,即是指在一年之内出现了两个立春节气。双春年是中国纪年历法中出现的独特现象,其实是阳历和阴历之间的“阴差阳错”造成的。
双春年则一般在闰月年出现。按正常月份的话,阴历年中有二十四节气,二十四节气更替一轮后,进入下一年的节气更换中。但由于闰月的存在,则使下一年的立春节气出现在这一年的尾巴上。因此出现“双春年”的现象。其实,这是中国现行以大年初一作为新年开端的习俗制度造成。而在古代,人们都是以立春作为新一年的开始,所以古代并不存在现代的“双春年”之说。“双春年”只是阴阳历“置正”造成的结果,是历法节气自然的产物,本身与吉凶祸福无关的。
俗语有云:双春兼闰月,结婚好时年 ,中国民间还有说法:两次立春有二度春的含义,不宜结婚。其实“双春”和“无春”都是阳历和阴历之间必须“置正”安排的结果。而“无春”或者“双春”也是人为安排的结果,与运势什么都无关。
每个地方关于双春年的说法是不同的,山东、河北一带,有“一年两个春,豆子贵如金”的说法。认为一年两春,不利于大豆的生长;湖北、河南一带,则以为一年两春,不利牛畜。谚云:“两春夹一冬,十个牛栏九个空”,“一年两头春,黄牛贵似金”。也有忌在双春年里结婚的,有俗话说“一年两个舂,死了丈夫断了根”。
在中原一带,又因“春”代表吉祥,俗语有:“双春兼闰月,结婚好时年”,所以民间有主张“双春年里结婚大吉大利”的。有些人为避忌在无春年(即无立春日之年)里结婚,便有意提前婚期,赶在双春年里办喜事。如果实在无法提前办理,便又会推迟婚期在下一年有春年里再办喜事,以求大吉大利。
不过,河南一带,又因“春”是吉祥的观念,所以民间有主张“双春年里结婚大吉大利”的。有些人为避忌在无春年(即无立春日之年)里结婚,便有意提前婚期,赶在双春年里办喜事。如果实在提前不得,便又会推迟婚生子女,在下一年有春年里再办喜事,这样就能旺盛自身运势。
“双春”也好,“无春”也好都不能影响到婚姻的幸福。传言称,2008年无立春,很多人不愿在此年结婚。而2009年双立春,很多人想扎堆在此年结婚。在这个世界上,无论是哪年结婚都有离婚的也都有白头到老的。可见,“双春”也好,“无春”也好,都只是正常的历法演变,与吉凶无关,更不可能影响到婚姻的幸福与否。按说,社会进步了,人们的思想也更开放了,不应该迷信这些说法更不会作出荒唐的举动,但就是有那些“认真”对待婚姻的情侣们。其实,婚姻幸福与否取决于两个人的感情,更取决于双方对待婚姻的态度。我们在任何事情上都不要去迷信一些所谓的“说法”,即使它很古老很古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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